60年发展系列七——坎坷历程 见证兴机富民

11.09.2015  12:57

60年来,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创建起步阶段(1955至1980年)。我区农机工业从制造半机械化农机具起步,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先后在每个县市建立了农机修造厂,其中十月拖拉机制造厂等一批大中型企业,奠定了我区农机工业的基础。

二是体制转换阶段(1981至1995年)。1983年国家允许农民自主购买和经营农机,农民逐步成为投资和经营农业机械的主体。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发生重大变革,农机工业进行大规模结构调整,重点生产了适合当时农村小规模经营的小型农机具、手扶拖拉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用运输车等。

三是市场引导阶段(1996至2003年)。初步探索出了解决小农户生产与农机规模化作业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高效率的大中型农机具开始恢复性增长,小型农机具的增幅放缓,联合收割机异军突起。

四是依法促进阶段(2004年以来)。2004年颁布实施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连续11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和措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工业拉动效应显著,促进了我区农机装备向技术含量高、综合性能强的大型化方向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具备雏形,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通过实施“农机促农增收行动”,使“现代农业靠科技、科技运用靠农机”成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共识,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到2014年,全区乡村农机从业人员达68.4万人,农机化作业收入达108亿元,人均收入15789元,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446个,作业收入7.85亿元,社均实现收入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