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伊犁州林业局紧扣八项工作确保完成州直林业生产建设任务23.58万亩

03.03.2015  13:57

2015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计划完成林业生产建设任务23.5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28万亩(含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和生态修复工程7.5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封育4万亩,新增育苗0.3万亩。同时,要抓好近两年百万亩工程造林中0.82万亩的重造和6.4万亩的补植补造工作。一是加强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完成今年造林任务建设目标。二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督促指导县市保质保量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封山育林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等各项建设任务,提高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三是继续深入推进“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修复力度,遏制部分县市农田防护林下滑趋势,提升重点防护林质量。四是坚持“以水定林”,严把规划、整地、栽植、管护四关,努力打造优质工程,全面提高造林的质量和效益。五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切实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监督。六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七是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8‰。八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对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继续以工程项目治理为主,确保成灾率低于3‰。

通过对以上工作的落实,伊犁州直2015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13%。

(伊犁州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