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4月5日放假4月6日补休

26.03.2015  13:16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5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15年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