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34人破坏村两委换届受处 10人移送司法

12.01.2015  23:17

12日,山西省吕梁市纪委对外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吕梁市34人因干扰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受到党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介绍,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吕梁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多起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同时,吕梁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汾阳市石庄镇石庄村袁玉怀等违法破坏选举问题。2014年10月31日,石庄镇“两委”换届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石庄村村民代表推选工作时,袁玉怀在选举现场煽动闹事,导致选举使用的桌椅和投票箱被破坏;袁锦库在选举会场跟着别人起哄阻止他人进行选举,参与打砸了选举使用的投票箱等物品,致使村民代表推选工作被破坏。石庄镇党委给予袁玉怀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袁锦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汾阳市公安局对袁玉怀行政拘留7日,对袁锦库行政拘留10日。

2、方山县大武镇东相王村李三明拉票贿选问题。2014年12月19日是东相王村村委换届选举日,当日主任没有选举成功,当日晚11时许,主任候选人李爱明(李三明的二哥)与本村李建忠一起给本村村民高金保(7票)送去1400元钱为李三明拉票,李三明于12月20日当选为村委主任,方山县纪委认定构成贿选。大武镇党委给予李三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东相王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李三明当选无效。

3、文水县开栅镇宋家庄村宋怀宽拉票贿选问题。2014年11月16日,宋家庄村进行了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三名竞选人得票都没有过半数,11月23日进行另行选举,按照得票数确定候选人为宋怀宽、宋建安,11月21日宋怀宽召集村治安人员宋五海等五人安排,用1000元购买100元面值的1500张超市购物卡(该卡未充值)发放到选民手中,宋怀宽如愿当选村主任。文水县纪委给予宋怀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宋家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宋怀宽当选无效。

4、柳林县王家沟乡南洼村村委换届选举组织不严密问题。2014年12月23日南洼村进行村委换届选举,由于组织不严密,出现选举当天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超过规定委托投票等问题,致使选举结果无效。柳林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家沟乡政府副乡长包片领导张国成、包村干部王军峰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选委主任刘增峰、选委成员陈明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