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首推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印发
05.01.2017 14:34
本文来源: 市政府
(记者田燕) 《乌鲁木齐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印发,将会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昨日,记者从市物业监管办了解到,为规范我市的物业服务活动,维护物业服务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纠纷,营造和谐的物业服务环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起草了《乌鲁木齐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对于此次文件的起草,市物业监管办工作人员介绍,示范文本主要依据建设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借鉴武汉、成都等内地城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结合地方法规和我市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形成建议稿。
另外,为保证示范文本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内部研讨、专家座谈、公开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分别征求自治区住建厅、市工商局、发改委,各区(县)建设局,部分房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意见,并与市工商局进行联合会签。两个示范文本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登录市工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或者安居365网站下载电子版使用。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市物业监管办近期将要求各区(县)物业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业务人员、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专兼职人员深入学习领会、掌握示范文本内容,同时,要积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学习宣传,全面推广使用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倡导物业服务合同双方诚信履约,减少或避免由合同引发的矛盾纠纷,提高物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本文来源: 市政府
05.01.201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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