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部分小区停车收费“打擦边球”

24.02.2016  11:25

  (记者郭玲报道)2016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执行小区物业费、停车费新规。

  从去年12月中旬至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已经检查了381家物业企业,涉及740个物业小区,有八成小区物业做到了物业费明码标价,但部分小区停车费依然存在“打擦边球”现象。

  2月23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召开提醒告诫会,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执行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新规,不“闯红灯”、不“越红线”、不“打擦边球”。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王敏敏说,新规执行后,由于多数小区的物业费维持现状不变,因此,物业费执行情况总体向好。

  但是,小区停车收费“打擦边球”现象较多,市民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也可以登录12358网络举报平台投诉。

    手段一

    给部分业主办理停车包月

  市民王德海反映,银川路上一小区以车位不足为由,只给部分业主办理地面停车包月手续,其余业主则按临时停车标准10元/天收费。

  “地面停车费包月是64元/月,可临时停车10元/天的话,一个月就是300元。”王德海说,这是物业企业在“变相”提高停车收费。

  王敏敏介绍,在检查中也发现了这类现象,但处罚的难点在于调查取证。建议市民,如果遇到停车收费不合理现象,一定要索要、保存好收费票据,最好是盖有收费单位公章、并且能证明收费时间的票据。

    手段二

    占道停车场变身专用停车场

  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小区停车费新规要求,小区内占道停车收费每车每月最高64元,专用停车收费每车每月最高80元。

  正是看到了这个价格差,部分小区“建起了围栏”、“挂起了牌子”,把占道停车场一下子变成了专用停车场。

  这种现象是可以核实的。王敏敏说,物业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机动车辆的车位,在小区的建筑规划许可证上可以查到,所以并不是物业企业私自就能增加专用停车场的。

    手段三

    临时停车1小时也收费

  今年春节期间,市民许依冉到南昌路一小区看望亲戚,发现该小区对临时进入的车辆,1小时内不收费,但超过1小时的,会将第1小时纳作计费基数进行收费。

  许依冉说,“规定最高收费是10元,但那天我们停车5小时,就收了10元。

  对此,王敏敏解释说,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才开始收费,每小时2元。举例说,假如停车3小时,第1小时免费,按两小时计算,应收4元。

  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服务管理,把规范加强小区和物业服务管理作为最大民生,坚持市场化、规范化、标准化原则,解决物业服务问题。

  去年底,由市发改委牵头的完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出台。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收费和停车收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

  价格部门发现停车收费违规现象,首先是责令整改,退还违规所得。

  王敏敏介绍,对屡查屡犯、拒不退还的物业企业,将没收违规所得,并处违规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还在对物业费和小区停车费进行拉网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