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度乌鲁木齐市社会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公告

25.11.2015  11:47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充分发挥社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2016年度社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领域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征集一批有利于推动我市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有利于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乌鲁木齐交通枢纽、贸易、金融、文化科技和医疗服务“五大中心”和“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大项目。
        二、项目征集范围和标准
      主要征集工业类、房地产类、商贸流通类、农业产业化类、基础设施类、社会事业类等项目。
        工业类:新能源、新材料、互联网技术、生物医药、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石油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计划年度完成投资在1亿元以上。
      房地产业类:项目计划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计划年度完成投资在1亿元以上。
        服务业类:现代物流仓储、会展、金融、服务外包、旅游、信息服务、商贸服务业等项目计划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计划年度完成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软件、动漫、科技服务和创意产业等项目可适当放宽投资规模)。
      农业产业化类: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基础设施类:乌鲁木齐辖区内电信、电网、民航、铁路、公路、交通枢纽设施等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年度完成投资在1亿元以上。
        社会事业类: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项目计划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凡纳入2016年乌鲁木齐市重点建设投资计划的项目,市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在申请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前期手续办理、协调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三、项目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区县及详细地址、建设分类、建设起止年限、所属行业、建设性质、计划开工及竣工时间、总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按资金来源区分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2016年计划投资、2016年计划建设内容、项目法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当前进展情况(项目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及投资完成情况等。
        四、征集时间及方式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0日。
        征集方式:采用书面材料报送及电子邮件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建军0991-4615544、18999902169。  张国定0991-4663921、18999902117。

                    宋瑞国0991-4612226、18999902192。 李跃鹏0991-4625536、189999150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5号市政府第二联合办公楼1号楼330号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