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明年将创建一批法治先进单位

16.10.2014  10:34
       新疆网讯(记者 王磊 邓仕林)2015年“六五”普法结束前,乌鲁木齐市将创建及表彰命名一批“法治区(县)”、“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等先进单位,以此推动乌鲁木齐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创建工作。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乌鲁木齐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简称“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公职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

  视察组一行来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该院将“六五”普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规范办案、执法行为,建立监督机制。此外,还在天山区多斯鲁克等四个帮扶社区设立驻区检察室,延伸检察机关触角,受理举报线索。

  视察组还听取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相关介绍,听取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清泉寺的相关汇报,实地查看了新疆天盾安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雅山片区管委会等。

  2011年,乌鲁木齐市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已纳入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2015年“六五”普法结束前,乌鲁木齐市还将完成一批“法治区(县)”、“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及表彰命名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隋吉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兆玲、木合买提·巴巴胡麻尔,副市长宋亚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兆刚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