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将出台经适房上市办法

23.03.2015  13:23

  (记者宋建华报道)2015年,乌鲁木齐将出台《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办法》,并将研究通过回购、产权共有等方式吸纳部分存量商品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更多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

  这是记者从市政府于3月19日、20日开展的首府棚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调研活动中了解到的。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乔建军说,今年我市将建成经适房2000套,在深化改革关键之年,我市正研究出台经适房上市交易办法,指导并规范上市交易行为。

  按照《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10%向政府交纳收益。

  准备出台的经适房上市办法将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经适房上市交易年限、政府与个人的收益分成比例,确保让部分已脱离贫困的居民通过经适房受益,也盘活首府保障性住房资金用来保障更多低收入群体。

  同时,我市今年将探索吸纳社会闲置房源用于公租房的政策,研究保障性住房房源与商品房有机结合的方式。

  “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来源单一,基本靠企业配建和集中联建。”乔建军说,在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首府将借鉴内地城市的做法,试点通过产权共有、回购等方式将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今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和区县政府、市政市容建设部门加强沟通,完善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解决一些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不太完善的问题。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我市建设经适房2.1万余套,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