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县级干部参加宪法考试

31.12.2014  14:10
          12月30日,记者从乌市司法局获悉,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县级干部宪法知识考试的通知》精神,市司法局组织全市1798名县级干部参加了宪法知识闭卷考试。

  据介绍,市司法局经过准备,于12月25日至26日,组织全市县级干部参加了此次考试。

  此次学法考试分8场进行,每场考试时间为一小时。要求参考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不得替考。如发现替考,该试卷作废并且在全市通报。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自行答卷。考试期间参考人员将手机全部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其间不得接打电话。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王军说:“举行宪法考试的目的,就是为了认真抓好法治学习。通过普法考试,确保学深学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参加考试的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春枉说,举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这是一种很好的普法方式,有助于广大领导干部坚持在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德法同治上下功夫,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使广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做好法治宣传,当好法治宣传员,在全市上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