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乌鲁木齐市两会之建议:蔬菜直销点正建追溯系统

12.01.2015  12:15

  (首席记者 于江艳)蔬菜直销点在保障市场供应、平抑物价、方便居民生活的同时,也还存在着需要规范完善的地方。在乌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蔬菜直销点的管理问题引起多位政协委员的关注和热议。

  1月7日,乌市天山区金银路南门国际置地蔬菜直销点,工作人员正在整理菜品。 亚心网记者 豆兴军 摄

  民进乌鲁木齐市委会集体建议:蔬菜配送公司先行实行蔬菜质量安全准入制,蔬菜配送公司必须持有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及蔬菜来源证明;蔬菜直销点建立健全蔬菜质量安全索票索证档案,真正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从产地到餐桌的管理,确保市民食用安全。

  记者从蔬菜直销点管理办公室了解到,目前乌市正在建设蔬菜直销点可追溯系统,该系统还处于试运行阶段,待该系统试运行成功后将在全市527家蔬菜直销点推广,届时不仅各蔬菜直销点蔬菜质量可追溯,包括价格也将实现统一监管,一旦蔬菜直销点在过秤时输入的价格高出限价,秤就自动报警。

  “由于利益驱动,部分蔬菜直销点存在内部转让的问题,商品经营质量难以保证。”会上,乌市政协委员陈辉提出了完善和规范蔬菜直销点归口管理和运营的建议。

  据陈辉调查,目前全市有18家企业经营蔬菜直销点,其中只有少部分企业实行统一配送,大部分蔬菜直销点实行店长负责制,即向企业交纳承包费,进货、销售、人员管理等由店长全权负责。

  “建议对18家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查内部转让企业,对于没有实行统一配送的企业建议收回经营权,交给有实力的企业去经营。”陈辉说。

  民进市委会副主委李建忠今年走访蔬菜直销点时也发现此类问题。“有些蔬菜直销点还分区域转让,有的把蔬菜经营区转包出去,有的把副食品经营区转让出去,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查并做好监管。”李建忠表示。

  记者从乌市蔬菜直销点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乌市蔬菜直销点,2014年出台了“八不准”监管措施,其中一条就是“不准转租转包”。

  从2014年7月22日起,乌市全面启动了蔬菜直销点专项整治,通过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乌市共有17家蔬菜直销点被撤销经营权,还有114家店被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