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房东出租房屋未备案 社区要求租户搬走

19.11.2014  15:09

罚了房东500元 暂时不得出租房屋

11月18日下午,租住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加气站附近的刘记一家不得不搬出了出租房,他是被社区要求搬离的。

刘记所租房屋属于希望街北社区辖区。11月18日上午,该社区工作人员来到刘记家里,告知他,由于房东没有向社区上报租住信息并备案,违反了相关规定,在没办理好相关手续前房子已不能继续对外出租,要求他尽快搬离。

原来,按照乌市对出租房屋的相关管理规定,房东出租房屋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上报租客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备案,取得房屋出租相关证书。但刘记所租房子的房东并未遵守这些规定,没有去社区登记。刘记一家住进来一个月后,被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排查时发现。

社区进一步调查发现,刘记的儿子有犯罪前科,这些信息都是出租房屋相关管理规定中要求必须登记的。

随后,该社区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对房东罚款500元,暂时不得出租房屋的处罚。

希望街北社区书记崔国昌说,此前这所房屋的房东曾与社区签订过出租房屋的担保责任书,“他是知道规定的,但没当回事。

刘记说,房东虽然知道出租房屋要上报租客信息和备案,却没想到社区会动真格的。“房东没去登记我的信息,害得我都没地方住了。”刘记无奈地说,他下次租房一定问清楚房东有没有向社区备案。

房东张先生说:“我现在知道了,今后再出租房屋时,必须要按照规定来办事。

据介绍,该社区的住房多为自建房,出租房屋很多,这两年外来流动人员已占辖区人口的70%以上。今年以来,该社区已对辖区内8个出租户的违规出租行为进行了处罚。(马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