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三公”经费别再“害羞”了

23.01.2015  16:31

2014年11月初,一直关注信息公开的大学生葛伟同学(化名)开始向全国113所高校申请公开2013年高校“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目前已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所高校公开。其他大多数高校(占申请数的73%)选择不回应,不公开。

高校的“三公”经费有多少,并不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根据现有规定,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公民和组织有权利要求高校公开经费,然而对财务公开却没有硬性规定。因此是否公开、公开的数据是否可靠,对于高校来说则是“看心情”和“凭良心”,你可以申请公开,我也有权保持沉默。

在没有形成制度刚性之前,高校的“三公”经费也只能是挤牙膏,一次申请就如挤一次牙膏,也许能迸出来点干货,也许空手而归。申请人也如同在进行一场“一个人的战争”,如堂吉诃德般以一人之力对抗不完善的公开制度,个人的悲壮遇到高校的傲慢,让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沦为空谈。

其实高校公开“三公”经费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公立高校虽不同政府机关,但其运转经费依然有一大部分来自公共财政,换言之,即来源于每一位公民。可以说,公民也是高校的“股东”,“股东”为何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状况?尤其是近些年,高校腐败案频发,社会亟需知晓高校是“把钱用在了刀刃上”还是“把钱用在了吃喝上”,这也是遏制高校腐败的题中之义。

因此,高校的“三公”经费别再“害羞”了,应用一套完整的制度,倒逼高校将“三公”经费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但仅有公开的制度仍不够。有些高校虽公布了“三公”经费,也不代表就毫无问题。有的答复只是一张薄薄一张A4纸,简单罗列数字,既无明细,也不存在核实的可能,完全可能沦为自说自话;有的高校的“三公”经费甚至为0,这更让人疑窦丛生,难道这所高校在过去一年“歇业打烊”?

在要求高校公开“三公”经费之外,还需要对公开标准做一番规定:针对高校特点,界定何为“三公”消费;在公开明细中是否需要区分公共财政和高校自筹自支的部分;公开明细中应列单列哪些项目,防止高校将不同经费囫囵吞枣、混为一谈;公开之后又该如何监督,倘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又如何处罚。把这些规定清楚了,公布“三公”经费才有实际意义。

高校公布“三公”经费别再“任性”了,继续藏着掖着,不仅可能导致公共财富被浪费,甚至会被贪腐之手所攫取。高校把“三公”经费敞敞亮亮地晒出来,不仅是给公众一个交代,也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必须。(王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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