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校定向招收5万名农村学生 新疆32个县考生可报考

07.04.2015  12:19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叶晓敏报道) 近期,教育部下发通知,对2015年重点高校定向招收农村学生有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新疆将有32个县的考生可报名。

    4月3日,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明确招生计划和实施区域。首先,要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

    其次,《通知》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此外,要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新疆都市报记者从832个贫困县名单中了解到,新疆有32个县被列入其中。

    自4月15日起,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考生要有当地高中3年学籍

    《通知》要求,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通知》强调,要建立教育、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审核户籍、学籍的工作机制,严防资格造假。

    报考时间表:

    4月15日前

    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

    4月15日至5月5日

    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

    5月30日前

    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6月3日前

    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各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