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限高架成“变形金刚” 司机为省拖车费开着上路

27.08.2015  16:35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张梦雨 通讯员马超报道)前挡风玻璃完全没了,一块塑料薄膜替代了玻璃,车头“后脑”完全变形,就这样一辆“伤残”大货车奔跑在高速公路上……

    8月24日15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巡逻至G216线阜康立交桥时,发现一辆严重变形的半挂牵引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着。

    交警告诉记者:“那辆车没有挡风玻璃,就在前面挡了一块塑料布,车头仿佛被压扁了,风一吹左右摇摆,前牌照也掉了。

    拦停车辆后,交警发现,驾驶室车门也因损坏严重而无法打开,驾驶员坐在车内弓着腰,身体极度扭曲才能勉强驾驶。

    8月24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阜康大队民警在G216线阜康立交桥拦停一辆严重变形的半挂牵引车。通讯员马超摄

    该车驾驶人吴某告诉交警:“前天晚上我在阜康因没看清楚,直接撞到限高架上了。一打听修理费用要十多万,保险公司让我前期垫付。可这是我去年刚贷款买的车,哪还有钱去修车?刚好湖北老家有认识的修理厂能欠账,我准备把车从乌鲁木齐托运回湖北修理。

    考虑到从阜康到乌鲁木齐这段距离,如果雇拖车又得花上几千块钱,为了省钱,吴某决定“凑合”着把车开到乌鲁木齐去。

    记者从高支队阜康大队了解到,考虑到吴某实际困难,交警按吴某的意愿将该车拖至阜康修理厂进行前期修复。同时也对吴某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吴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而他的车根本无法保证安全行驶,按照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条例,罚款200元。

    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遇到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该根据车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刮擦,只影响外观,驾驶员可以将车辆开走修理,而一旦车辆的性能部件受影响,驾驶员必须叫拖车拖移或拨打12122向高速交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