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坚持“四抓四促”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三个明显提升”

04.08.2018  04:13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总体部署,坚持深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高位推动,压实目标责任,突出科技创新“四抓四促”,实现了高新技术企业“三个明显”提升,努力推动首府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好战略规划,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按照国家、自治区战略部署,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首府建设的意见》,集聚创新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向高新技术领域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是抓好政策供给,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制定出台了《振兴工业经济17条政策措施》、《乌鲁木齐市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三年专项行动计划》、《落实自治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科技四十七条”)等一系列政策,通过政策激励,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抓好环境营造,促进企业创新意识提高。采取积极措施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建立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奖励补助为辅的多层次研发投入激励体系,  2017年累计为企业减免创新税收5.39亿元,全面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以政府“小投入”撬动社会“大投入”方式,近三年集中855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带动社会投入16.5亿元,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创造有力条件。

四是抓好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激发创新主体新动能。联合科技、发改、经信等8个部门,共同建立创新政策、服务机构、金融支持等创新功能要素集成的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促进中小微创新企业发展壮大。近三年吸引区内外1200名创新创业者参加乌鲁木齐市创新创业大赛,160余位成功创业者获得政府及社会的资助,为催生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通过实施“四抓四促”实效行动,引导高新技术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关键技术和研发水平、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现了“三个明显提升”。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明显提升。截止2017年,全市通过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83家,占全疆52.4%,较“十二五”末增长31.02%。其中1家产值过百亿,4家产值国50亿,7家产值过10亿,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的124家,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33.69%。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实力明显提升。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产值671.13亿元,较“十二五”末提升38.92%,实现增加值144.12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了51.46%,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5..08%提升至23.06%。企业实现利润88.6亿元,出口创汇3.6亿美元,企业从业人员人员4.6万人,分别较“十二五”末提升38.98%、45.06%、27.66%%。

三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引领示范作用明显提升。2017全市283家高新技术企业R&D投入31.9亿元。其中,金风科技有限公司8.38亿元,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87亿元,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46亿元,新疆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1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R&D(研究与发展)投入总量的65.5%。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全市R&D投入的主力军。先后已有1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主板上市、22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为乌鲁木齐市上市企业板块增长最快的部分。

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合计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22.5%,增速达15%,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份额达72%,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3.4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在全部工业产值中占比持续上升,企业产值增速不断加快,引领创新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日益强化,对经济高质量增长影响力不断增强,正成为推动首府实体经济增长的引领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