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现“牵骆驼乞讨” 林业部门称要确定是否为野生骆驼

21.10.2014  15:05

微博图片

近日,多张“乞讨人员牵骆驼行乞”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照片中的骆驼瘦骨嶙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被疑截肢或者有残疾。有网友质疑,骆驼是国家保护动物,为何无人过问?此外,如此大型的动物被牵着沿街乞讨,是否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人民网“人民热线”栏目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林业部门、城管部门及动物保护专家。

网友质疑:骆驼一直趴在地上,被截肢?

首都机场警犬队官微:骆驼跪下去就是那样

网友 “厦门脚丫”10月17日晚发布微博称, “请不要用伤害动物博取别人的同情,它们不该是乞讨的道具,求扩散,求有关部门解救各地辗转乞讨的骆驼们!”其所配发的图片中,一头骆驼趴在地上,前后腿的长度显得很短。有网友猜测骆驼的小腿被截肢。

针对“骆驼被截肢”一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警犬队官方微博19日称:“利用动物乞讨不可取,但是,骆驼跪下去的时候就是那样,真的没有被截肢,蜀黍曾经也被一头卧着的骆驼迷惑过,后来它自己站起来了,蜀黍顿时觉得骆驼萌萌哒!

网友质疑:国家保护动物受虐待?

林业部门:骆驼和野骆驼不是一回事 家养不在保护之列

据网友反映,今年以来,我国佛山、广州、深圳、温州、绍兴、厦门、福州、九江、合肥等地出现了“牵骆驼乞讨”的现象。

在网友上传的相关照片和视频中可以看到,被乞讨者用绳子拴着的骆驼,大多瘦骨嶙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有的骆驼被乞讨者抽打、嘴里被强塞矿泉水瓶。有网友质疑,骆驼是国家保护动物,为何无人过问?

记者查看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官网上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现野骆驼被标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街头被迫乞讨的骆驼是否为野生骆驼?当地林业部门应如何处理?

浙江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骆驼和野骆驼不是一回事,如果是家养的骆驼,属于家畜,不在林业部门管理范围。如果确定是野骆驼,那林业厅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肯定要负责管理。

记者随后致电国家林业局,新闻处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搞清楚骆驼的来源是哪里,野生骆驼和家畜的解决办法不同,需要跟具体业务部门核实。

专家:鉴别野生动物难度大 建议野生家养动物统筹保护

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教授姜广顺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我们国家目前只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家养动物并不在这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建议出台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如果对网友图片中所拍的骆驼进行是否为野生的鉴定,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和时间,况且技术难度非常大,有些动物很难鉴别出是野生还是家养。他建议,由一个部门统筹动物的保护,避免因为政府部门间的职能分割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时间的延误。

网友质疑:“牵骆驼行乞”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安全?

城管部门:劝导乞讨人员去救助站 骆驼由警方协助处理

如此大型的动物被牵着沿街乞讨,会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针对网友的上述疑问,记者今日下午拨打佛山市城管行政执法系统举报电话,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有关投诉和举报。如果有的话,城管部门会派执法人员劝导乞讨人员去救助站,随后民政局介入。至于骆驼,应由110警方协助处理,移送给相关部门。  (刘融 赵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