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交警支队通报2014年交通事故情况未按规定让行成头号“马路杀手”

09.01.2015  12:15

  (记者 刘娟)1月8日上午,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获悉,去年乌市发生立案交通事故598起,死亡199人,伤638人,财产损失35.54万元。据警方分析事故原因,其中由于未按规定让行造成事故190起、死亡50人、伤192人,成为头号“马路杀手”。

  乌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副科长包彧介绍,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先行、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等未按规定让行的行为存在极大危险性,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她提醒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上设置的标志、标线行车,不要随意并线或违章掉头。同时这一类违法行为也是造成道路拥堵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驾驶员彼此礼让,发生事故后非涉事车辆及时撤离,行人和车辆间也需礼让。

  据悉,除未按规定让行易造成交通事故外,无证驾驶、超速驾驶、酒后驾驶、逆行等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