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六停车场将试行“责任险”

03.06.2015  11:34
        (记者王璇)首府保险业首次推出“停车场责任险”,车辆在停车场车身被划、玻璃被砸有望理赔。
          昨日,记者了解到,“停车场责任险”近期将在首府6家停车场试运行,下一步将在全市、全疆推广。
          “停车场责任险”由停车场管理方采取车位投保的方式,发生纠纷后,车主只需提供有效的图片、影像资料,证实车辆是在停车场受损,且未找到肇事方,可到保险公司的定损理赔点进行理赔。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数据显示,2014年,新疆消费投诉十大热点中,机动车投诉量高居第二位,总计4735件。
          乌鲁木齐一家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以前如发生车辆丢失、车辆玻璃损坏、车身划伤、车辆被撞等问题,部分停车场管理方往往以收取的是“临时占道停车费”为由拒绝负责,“停车场责任险”填补了停车场管理中出现的责任空白,可有效地化解车主与停车场的责任纠纷。
          据悉,近期试行的6家停车场包括自治区人民医院停车场、乌市友谊医院停车场、兰州军区总医院停车场、中国电信乌鲁木齐分公司南湖停车场、电信中山路停车场、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停车场。停车场投保后,并不会增加市民的停车费用,停车费仍按现行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