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顾客赖在餐厅不走辱骂民警 在派出所当众小便

03.02.2015  19:02

图/王昕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徐阳 实习生朱志慧 通讯员尹新星)夜已深,但张梅和王强、李欢把酒言欢的兴致丝毫未减,对于已经延误餐厅正常打烊的行为,他们不以为然,并且还动手殴打了屡劝未果的女服务员,无奈之下,餐厅工作人员只好报了警。可是,民警的出现并没有让张梅等人消停下来,她不仅和两个朋友辱骂、推搡民警,还在派出所的办案区里脱掉裤子,“方便”起来。

    1月2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幸福路派出所责任区刑警队获悉,1月12日凌晨2时许,乌市体育馆路上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报警称:3名客人咋劝都不走,还动手殴打了餐厅女同事。

    据悉,该餐厅营业截止时间是晚上12点。一到点,其他客人都走了,这3位客人却迟迟不愿离开。

    “已经很晚了,你们该回家了……干了一天活儿,我们也很累了……你们不离开,我们没法打扫卫生……”民警了解到,报警前,一位女服务员多次劝说过张梅一行,但他们始终以“我们掏钱消费了”为由不肯离开。

    直到报警前10分钟,张梅和王强被再次前来劝说的女服务员给激怒了,不顾另一朋友李欢的拉拽,张梅掌掴了女服务员,王强则抡起拳头,朝女服务员的头部砸去。

    被殴打的女服务员表示,她不打算追究两个顾客打她的责任,只想请民警帮她把顾客劝走。

    “用了20多分钟核实完他们的身份后,我们就要求他们回家,但他们还是不肯离开,其中一男子还在喝酒,我们决定带他们回派出所醒醒酒。”1月24日,民警对新疆都市报记者说。

    一看要被民警带走,张梅他们在辱骂民警的同时,还推搡了民警。上了警车后,他们骂得更凶了,叫嚣着要去告民警、要让民警脱掉警服……

    被带进派出所后,民警将张梅他们分别安置在了约束椅上,但约束椅只是约束住了他们的身体,却没办法“”住他们的嘴,他们扯着嗓子,继续对民警破口大骂。

    12日凌晨4时许,得知王强身体不适,民警赶紧拨打了120。

    医护人员到达派出所后,为王强测量了血压,测量结果显示:因为喝酒,王强的血压偏高,需要去医院做详细检查和治疗。

    在对王强等人的身份进行登记核实后,民警决定,先让张梅和李欢陪王强去医院检查治疗,次日再传唤他们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就在这时,已经离开约束椅的张梅突然在办案区,开始“方便”,完后,她又镇定地提好了裤子。

    朋友的小便行为让李欢很是尴尬,他赶紧找来拖把,清理了现场。

    12日一早,接到民警传唤后,47岁的张梅、51岁的王强和50岁的李欢再次走进了派出所,对于之前的所作所为,他们都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接受警方的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因阻碍执行职务和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人张梅、王强分别接受了被警方行政拘留20日及分别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理决定;因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人李欢接受了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