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召开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研讨会

06.06.2018  21:01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的开展,规范自治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无缝对接。6月1日下午,自治区农业厅召开《自治区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研讨会,自治区食药局、畜牧厅、林业厅、水产局、农科院、畜科院、林科院、新疆农业大学、乌鲁木齐市海关、乌鲁木齐市农牧局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围绕“意见”进行了充分研讨交流,专家一致认为:制定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与市场准出制度很有必要,对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消费安全,对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是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关键节点和建立追溯体系的重要一环。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 “意见”进一步完善,明确各部门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中的职能职责;细化产地准出条件和市场准入的标准,使该“意见”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要结合全区实际情况,以先行试点,不断完善,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


专家表示,本次研讨会开得非常及时有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也是当前影响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因素, 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充分借鉴兄弟省份市关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意见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制度,打牢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