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佳材解读为何新食安法允许婴幼乳粉委托贴牌生产

25.04.2015  16:37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京举行,主要内容是介绍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及广告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直播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新法并没有禁止以委托贴牌的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但2013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的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对于企业来说,究竟以新修订的法为准、还是以更严格的规章为准?新法为什么允许以委托贴牌的方式来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介绍,在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布了一个公告,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该规定是根据2013年以前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当时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婴幼儿奶粉行业现状所做出的。一年多来,经过各相关监管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该项规定对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达到了明显的效果。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是考虑仅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是还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通过禁止婴幼儿配方乳粉分装的这种行为,有关部门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同时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相关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