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2015年元旦期间食品安全 我区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2.8%

02.01.2015  15:10
    本报乌鲁木齐1月1日讯  记者赵军报道: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保障2015年元旦期间食品安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塔城地区、和田地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等地开展了流通环节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目前,抽样检验工作已经完成。
    本次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肉制品等产品,共抽检94家生产企业153批次产品,合格142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2.8%。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责成抽样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开展调查处理,召回不合格产品,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跟踪抽检力度,并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强化和落实市场主办方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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