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个开发区及园区试点“飞地经济”

23.11.2017  11:55

  (记者王丽丽)2017年-2018年,新疆20个开发区及园区试点“飞地经济”,为全疆园区探索互利共赢合作模式和机制提供先行经验。

  近日,自治区经信委开展“飞地园区”“共建园区”试点工作,并公布了“飞地经济”试点名单,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新疆领科物联网产业园等20个开发区及园区入选。

  所谓“飞地经济”,是指以工业园区为载体,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整批输出项目,欠发达地区提供土地,双方合作开发,共享园区的税收、GDP等。“飞出地”提供资金及项目,“飞入地”提供基地、园区,双方优势互补,打造“1+1>2”的“飞地经济”。

  “飞地园区”“共建园区”作为推进产业援疆的创新举措,是通过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实现东西部资源互补和协同发展的新模式。

  目前,新疆有五种“飞地园区”共建合作模式:依托援疆省市资金,受援地建设并管理的模式;援疆省市与受援地共同出资建设管理的模式;疆外与疆内园区之间合作共建的模式;疆内园区之间企业或园区“飞地”的模式;企业出资建设运营“飞地园区”的模式。

  2017年-2018年为“飞地园区”“共建园区”试点实施阶段。自治区经信委将鼓励支持试点园区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加强规划指导,完善组织管理架构,健全协调机制,在项目投资建设模式、利益分配、园区管理模式、产业定位、合作运营机制、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先行先试,进一步探索完善“飞地园区”“共建园区”合作机制。以点带面,汲取经验,树立可供学习借鉴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