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烟墩第七电场A区二期100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哈密烟墩第七电场A区二期100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密烟墩第七电场A区二期100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施工工程
2.招标单位: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哈密烟墩境内。
4.工程规模:风电场规模:100MW,67台GW93/1500kW风力发电机组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5kV变压器基础及接地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变压器地网敷设及试验;变压器安装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变压器、35kV线路相关材料设备(除变压器、电力电缆外)的采购、运输、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35kV场区架空线路架设;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头制作及敷设安装;电缆防火工程;线路材料设备、场区线缆及变压器的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工作;全线杆塔、设备防雷接地工程(线路部分);设备、线路杆塔及电缆走向标识安装工作;光缆等除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外的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为完成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与上述工程有关的除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外的一切工程机械的租赁、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由承包人负责。
6.工期:2014年10月25日-2015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为依据。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资质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996)、GB/28001-2001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承装许可: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贰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5、工程业绩: 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3年中承担过3个以上场区配电施工工程的业绩且过去两年内无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7、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不低于500万元);
8、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三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无不诚信履约记录;
9、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8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15:30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原件(并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一套)到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8楼。
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哈密新风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经信委13楼
联 系 人:王志
电 话:0991-4535634
传 真:0991-4524058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3002013709022305571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①招标编号0634-1440XZ1Q0709;②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