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县残联学习贯彻“两文件、一条例”

14.12.2015  11:06

近日,按照县委统战部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县残联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近日,县残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发[2013]1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新党发[2014]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县残联理事长巴切逐条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的条款,使与会人员充分了解当前新疆严峻的维稳形势和维稳工作要求,同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要更加深刻领会“两文件一条例”的精神实质,对相关政策内容要弄懂吃透,落实到残疾人工作当中;三是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两文件一条例”精神。

通过对“两文件、一条例”的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中华民族意识。

(额敏县残联 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