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等4项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30.01.2015  19:56

 

新人社办发〔2015〕15号

 

关于2014年度执业药师等4项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执业药师等4项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计价”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84分(试卷满分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均为60分(试卷满分卷均为100分)。

三、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四、2014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以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证书。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