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自查工作

04.06.2016  04:50

  为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根据自治区环保厅《新疆环境保护厅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自查工作。

  此次自查工作涉及承接自治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实施衔接情况、违法建设项目查处情况等方面。为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照实施方案所列的检查内容,细化分解自查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承接环评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形成了自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通过自查,地区不存在越级审批和违规审批问题;对辖区内24家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量进行核定,完成第一批核发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定资料审核及网上申报工作;2015年处罚4起“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建设及生产,补办环评手续;“十二五”期间地区共审批建设项目5244个,其中报告书126个,报告表1203个,登记表39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