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项目助力玛纳斯县“美丽乡村”建设

18.11.2015  11:26

近年来,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利用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以民风建设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建设工作水平,使乡村面貌得到改善,群众幸福指数逐年攀升,建设成效显著。

11月17日,笔者来到玛纳斯县广东地乡袁家湖村,看到路边安置了标有“中国环保”字样的垃圾箱。规整的民居房后,整齐地摆放着蓝色的环保垃圾箱,往日散发臭味的垃圾堆不见了,乡村道路也变得干净起来。

以前我们村没有垃圾箱,为了方便,我们就把垃圾堆到一块儿,结果弄得垃圾铺满地,环境也确实糟糕。如今,村里也搞起了环保,集中安置环保垃圾箱,还有专车专人清运,四处干净整洁,真是大变样了,农村生活现在和城里一样幸福。”玛纳斯县广东地乡袁家湖村干部张艳高兴地说。

乐土驿镇上庄子村是该县一个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点,来到村庄映入眼帘的是小桥流水、树木成行,随处可见风格统一、清洁卫生的村院,构成了一幅“美丽乡村”画卷。

2012年,玛纳斯县在全疆率先启动了“美丽凤城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制定“美丽凤城”建设方案,建立“六抓”工作机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措施,进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积极打造“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2013年,该县被确定为国家级美丽乡村试点县,乐土驿镇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美丽乡村”示范镇,上庄子村和闽玛生态村被确定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点。

据了解,2011年至2015年,为建设“美丽乡村”,玛纳斯县累积投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金324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垃圾箱、垃圾车等环卫设施,修建垃圾填埋场,污水管网建设及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和乡村环境治理等。共修建垃圾场3个,铺设集污管网55公里,购置垃圾箱1100个、垃圾筒2600个、垃圾车35辆;修建饮用水源地保护围栏6000米,制作宣传牌75块,受益人口达4万余人,使全县8个乡镇和35个行政村村民享受到农村环境整治带来的“福利”,有效解决了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玛纳斯县爱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县将抓好镇村整治,在建设美丽乡村上,不搞大拆大建,保留乡村田园风光,保护生态抓好四改工作;抓好示范带动,在打造亮点塑造特色下功夫;抓好群众教育工作,在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上不断提升美丽乡村的建设水平。(通讯员袁光辉 李梦薇 练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