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23.10.2014  12:03

  为适应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查处和预防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伊宁市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努力做到执法与服务“双到位”。

  二是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控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涉源单位安全管理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方式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要强化监测,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持,要把强化环境监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环境监测工作力度,特别对一些重点排污企业要实行加密监测和突击抽查监测,做到采样准确及时、化验准确及时、报告结果准确及时,为环境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是继续坚持和实行环境污染举报制度。24小时开通环保“12369、13779512369”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做到随时举报及时受理、限时到达现场、限期查处答复、群众不满意不结案,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合法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