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路上领导要下车司机领命停车被处罚

12.02.2015  19:37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张海杰报道)简某正驱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上的3名领导说要转乘其他车辆去办事要求下车,简某便停了车。结果他因违反了“禁止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或装卸货物”的规定,被交警部门记12分,罚款200元,而他的A2驾照将面临降级。

    2月1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石河子大队获悉,2月6日12时许,石河子大队的中队长李伟和同事在连霍高速乌奎线上巡逻时发现,在石河子立交桥刚上来处,一辆蓝色的外地大巴车有人下车,两人立即上前进行处理。

    民警告诉记者,违法大巴车是新疆兴塔运输集团裕民县顺达子公司的单位班车,当天车上乘坐了大约20名准备到伊犁游玩的公司员工。在途经石河子大队路段时,车上的3名领导表示要下车搭乘其他车去办事,于是司机简某“听命”违法在高速公路上停车。

    “高速公路上严禁乘客上下车,后方车辆如果躲闪不及很容易造成车辆受损、人员受伤或者伤亡的交通事故,所以高速公路上对这类行为从严查处,一次就会记12分。”民警说。

    除了被罚款200元,司机简某还需回其取得驾照的车管所进行理论学习,并面临着A2驾驶执照降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