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对乡镇集体林改开展县级自查

24.11.2015  12:09

11月19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霍城县林业局根据乡镇提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验收申请,严格按照林改程序,对清水镇的集体林改工作开展了县级自查验收。

验收组工作人员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各村林改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最后由检查人员对乡镇每个村级林权改革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逐项考核计分,并出具了验收评定表。

通过县级自查,清水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认可,最后验收组要求该镇结合当前新形势,做好林改工作的后续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切实维护林农利益。

(霍城县林业局  柏承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