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将红雁池水库纳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03.01.2015  14:38

  新疆日报网讯 记者李涵之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红雁池水库将被纳入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库保护区范围内将禁止旅游、游泳、放牧等危及水源安全的活动。

  目前,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分工作已通过乌鲁木齐市委常务会议审议。确定的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7.43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3.1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4.25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8.4平方公里。

  红雁池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是结合水库周边用地现状,在确保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按照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进行划分。将红雁池水库进行功能转换,由工业用水转变为生活饮用水,是2014年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百件实事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红雁池水库划分为水源地保护区后,其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旅游、游泳、放牧及一切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除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外,对已设置的排污口和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构)筑物,将依法限期拆除或治理。

  据悉,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已完成了对水库周边生活源、农业源、工业源等污染源详细摸排调查工作,并对红雁池水库全水质109项监测进行分析,清空了周边200多个鱼池,并启动了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关停的基础工作,以确保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