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陵园非法占地建1000多座墓地出售

18.04.2016  13:15

  4月8日,美籍华人杨先生清明祭扫后乘机回到美国,心还留在福州马尾亭江。他几年前为父母买的墓地,因陵园非法用地而面临迁移。

  据了解,福州安福陵园有限公司(下称安福陵园)因非法侵占农村集体用地25亩多,受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局的行政处罚。如今一年过去了,马尾区国土局处罚没收非法建设的1000多座墓地构筑物,还没有执行到位。

  安福陵园的违法行为,极大地侵害了广大买墓人的利益。目前,马尾区相关领导正在牵头处理此事。

   1000多块墓地 面临着被逼迁移的命运  

  杨先生是福州马尾东岐人,定居美国20多年。2012年,他花了5万元在安福陵园福泽区买了一块墓地,安葬过世的父母。每年清明,他都会从美国飞回福州,为父母扫墓。

  “买的时候墓地都建好了,也卖得差不多,(同批次)只剩最后两三块了。”杨先生说,当时一次性付了钱款,与陵园签了正规合同,手续完整。这次回国扫墓,却被告之因为陵园用地不合法,墓地面临迁移。

  “我们只是消费者,陵园收了钱,就应该对墓地负责。”杨先生说,中国人讲究落叶归根,他将父母安葬在安福陵园,就是希望父母在天之灵能够安稳。如今却说墓地不合法,要搬迁,活着的人还要麻烦死去的人,这是他无法接受的。

  黄先生也为父母在安福陵园买了一块墓地,同样在福泽区。如今也被告知墓地用地不合法,一家人为此忑忑不安,生怕惊扰父母的亡灵,不敬不孝。

  据介绍,安福陵园非法占用3313.2平方米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墓地出售。如果按3平方米一块墓地计算,涉及1000多块墓地。

   马尾区国土局认定安福陵园非法占地25亩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安福陵园为何会做出明显违规违法的事情?

  工商注册信息显示,福州安福陵园有限公司2000年9月25日注册,注册资本542.4万元,股东为自然人刘建忠、江爱瑞,事业法人为福州市马尾区殡葬服务站。

  据查,2002年12月20日,安福陵园经福州市政府批准,取得亭江镇闽安村田螺里的139亩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建设殡仪馆、公墓建设用地,于2003年申请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之后,安福陵园建设过程中,不断扩大范围,与闽安村、西边村村委会两次签订了土地承租合同,前后共租用了13273.3平方米土地用于道路施工及配套设施。

  在租用土地的基础上,安福陵园又在东南西北各个方位向外扩了一些土地,非法建设墓地出售,这引起村民的不满。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开始维权行动。

  2015年1月12日,马尾区国土局对安福陵园非法占用土地一事立案调查。经现场测绘,安福陵园超出批准用地红线外土地面积为16976.2平方米(即25.46亩)。

  2015年3月17日,马尾区国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3273.3平方米土地,罚款265466元;二,没收非法占用3313.2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墓地构筑物,罚款66266元;三,没收非法占用289.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罚款7792元。

   行政处罚作出一年多 1000多块违法墓地还没执行  

  马尾区国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条规定,“没收非法占用3313.2平方米的土地上新建的墓地构筑物”,涉及有1000多块墓地构筑物。

  这1000多块墓地大部分已出售,安葬了亡灵,如今面临着被逼迁移的命运。安福陵园的违法行为,使众多买墓人的权益不知怎样维护。

  如今行政处罚作出一年多了,目前安福陵园已缴了行政罚款,对占用的集体土地也退还村里,但对“没收非法占建设墓地构筑物”,一直没有执行。

  目前,马尾区相关领导正在牵头处理此事。

   安福陵园沙石掩埋林地 村民没得赔偿,检察机关不起诉  

  这个清明节,杨先生等人因担心父母的墓地迁移。而西边村的严先生,根本没有墓可扫,只能在乱石堆里焚烧纸钱,略表孝心。

  在安福陵园东面,几亩林地被几十米高的沙石泥土掩埋,这些沙石泥土是陵园建设中产生的。严先生家的祖坟,就被掩埋在沙石泥土中。

  严先生说,之前陵园曾经与他协商,同意免费提供一块墓地安葬严先生的祖先。但是,几个堂兄弟在国外,他不好作主。“最好的办法是将沙石清理走,恢复原貌。

  据西边村村民介绍,除了掩埋坟墓,沙石泥土还掩埋掉五六亩果树林木。据西边村村民李永钦说,他家的0.5亩的地瓜园和侄子家的2亩桃园,都被陵园石块掩盖了。70多岁的张能英说,她家位于水井坑的果园有100多棵龙眼、橄榄和枇杷,全部被陵园的沙石埋了,目前没有赔偿一分钱。

  马尾区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村民投诉,进行立案侦查,并于2015年4月破案,控制了涉嫌非法占用农村用地(林地)对黄某辉。

  马尾区公安局森林分局认定,黄某辉在任职安福陵园副总经理期间,在桩界位置不明显的情况下,放任施工导致的建墓台超出红线占用林地3.12亩,裸露地0.64亩。同意,黄某辉授意管理人员运输堆放石方,导致堆石滚落到水井坑山上,占用林地面积2.22亩,总计占用林地面积达5.98亩。

  但是,马尾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黄某辉不起诉。

  目前,西边村村民对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不服,向福州市检察机关申诉,要求安福陵园恢复被掩盖6亩果园,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