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10不降反升 甘肃省长约谈六个市州长

19.05.2015  13:05

  中国环境报记者吴玉萍兰州报道 甘肃省省长刘伟平日前对嘉峪关等6个未完成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任务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据了解,甘肃省政府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2014年,各市州PM10年均浓度值较2013年要下降3.1%以上。然而,此次被约谈的6个市州,2014年PM10年均浓度值与2013年相比不降反升,武威、定西、嘉峪关、平凉、金昌、临夏分别上升了62.2%、51.7%、43.0%、26.6%、13.6%和3.3%,均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削减任务,导致全省PM10年均浓度值从2013年的91微克/立方米上升至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6%。

  此外,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4月份,武威、定西、临夏PM10平均浓度值仍分别上升5.9%、57.1%、41.5%,嘉峪关、金昌、平凉分别下降25.9%、19.3%、5.3%。总的来看,6个市州PM10平均浓度值仍然很高,距离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还有很大差距。

  刘伟平在约谈中强调,能否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已成为考验甘肃是否能够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安排部署的政治任务;已成为考验甘肃是否能够完成环境质量指标,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民生任务;已成为考验甘肃是否能通过努力不发生区域限批使全省经济社会健康顺利的发展任务。6个市州要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讲政治、守规矩、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手段,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认识、再提高、再强化。

  刘伟平指出,6个市州在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4个主要问题。一是主责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思想认识没有真正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没有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生态保护 “红线”坚守,缺乏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工作措施不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呈逐年增长趋势,工业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城区燃煤锅炉整治进展缓慢,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不高,扬尘管控不力,煤质管理措施缺失,生活面源污染突出。三是责任靠得不实。相关部门工作任务没有落实到位,还是停留在环保部门的“单打独斗”的阶段,未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考核问责不严。没有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使法律和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了损害。

  针对上述问题,刘伟平提出了6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大局、民生关切、经济发展、社会关注的高度来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行动,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扭转当前的不利局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大气污染防治领导机构作用,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定期会商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持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四要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环境监测。全面加大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大气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及时公开环境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五要深入开展工作督查。制定督查工作具体办法,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既定工作按照进度要求顺利推进。六要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工作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完成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的市州,将严肃追究市州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刘伟平同时要求,6个市州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抓好考评工作,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要问效追责。要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落实。每月将大气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及时报送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汇总后报省政府。省监察厅要尽快制定对上述6个市州的抽检方案,督促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