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及审讯系统工程项目招 标 公 告

28.05.2015  06: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弱电及审讯系统工程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36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政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及审讯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阿勒泰市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LED显示条屏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高清审讯系统(需要与自治区检察院互通)、大楼视频设备移机采购清单、多功能会议音频、三基色灯光系统(总面积:12.6M*7.9M=99.54㎡)、门禁系统(机要室、财务室、机房、档案室)、机房建设、信息网络系统、广播系统等

三、项目编号:ALTTQ2015-0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丙级以上(含丙级)并且同时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发布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投标单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因业主方为高保密单位,参与投标的单位购买标书前需与业主方签订保密协议。

六、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请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31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九、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润德茗苑1单元1601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6月16日下午16: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阿勒泰市阳光假日大酒店9楼会议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天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联系人:徐娟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四、联系电话:0906-2108560       13399066926      传真号:0906-2108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