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两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16.02.2015  11:52

  保护“两湖”生态环境,改善湖泊水质对有效发挥湖泊生态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地区遵循自治区提出的“防治并举、保护优先”、“一湖一治理”的要求,建立了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湖泊生态保护工作。 2012—2013年我地区争取自治区“两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总投资8923.9万元(其中喀纳斯湖5173.9万元,乌伦古湖37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2014年争取了乌伦古湖、喀纳斯湖生态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3699万元(其中喀纳斯湖1799万元,乌伦古湖1900万元),实施阶段。

  通过湖泊治理项目实施“两湖”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分别完成了《乌伦古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喀纳斯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正确处理“两湖”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提供了科学依据。为改善湖区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喀纳斯湖、乌伦古湖分别建立了生活污水收集改造和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完善了“两湖”景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实现了景区内污水零排放和垃圾的无害化管理,景区内垃圾定点清运率达到100%,使景区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在生态治理项目上,通过在湖周边建立水源地保护区;修建生态防护隔离带;对入湖河口植被进行恢复和保育等措施来达到生态修复的目的。同时提高了湖区环境监管能力及环境监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