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市:万元玉石丢失 快递只赔五百

11.02.2015  13:49

   价值18000元的玉石通过快递寄出,收件人却未收到,这让在新疆阿克苏市做玉石生意的田女士十分生气。2月7日,田女士拨打新闻热线,寻求帮助。

   “2014年12月5日,我在阿克苏市香格里拉小区门口的韵达快递寄了四块玉石,价值18000元。一般情况下,快递寄到乌鲁木齐最多5天,但是这次半月之久,收件人都没收到货。”田女士说,她根据快递运单号,在网上查询了快递的物流详情,韵达快递的查询结果上明确写着12月7日,快递在乌鲁木齐分拨中心进行称重扫描,之后就再无消息,收件人没有收到快递,田女士确定自己的四块玉石丢失。

   田女士找到韵达快递的老板时,该老板却以乌鲁木齐那边出现错误为由拒绝赔偿田女士。随后,记者来到香格里拉小区门口的韵达快递,自称该店老板的人告诉记者,1月1日,这家快递公司换老板了,对于田女士12月份丢失物品一事,自己并不知情。

   无奈之下,田女士找到阿克苏市韵达物流总部负责人毛总。田女士认为,快递公司应当全额赔偿自己损失的18000元。而毛总则认为,由于田女士没有保价,所以只能按照公司规定赔偿。毛总说:“公司在快递详单上已经注明对不保价的交寄物品,按照最高赔偿标准不超过寄件人已支付快递费用的3倍赔偿,由于田女士的物品贵重,而且货物丢失寄收两方的快递都有责任,乌鲁木齐那边支付300元赔偿费,我们支付她200元赔偿费”。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阿克苏市工商局消保科的科长徐嫣。徐嫣说,由于田女士在寄送玉石时没有保价,按照快递行业规定,只能赔偿运费的3倍。

   徐嫣提醒,临近春节,丢失快递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建议消费者通过快递寄运玉石、黄金等贵重物品。消费者在寄送物品时要看清楚货运单上的具体内容,认真详细地填写好快递单(尤其是邮寄物品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寄贵重物品一定选择保价,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