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社保缴费新基数确定

08.06.2016  08:26
    6月6日,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新的社保缴费基数,2016年在岗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50元,国有农牧场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060元。即日起,地区参保企业和个人须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并补缴1-5月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关于2015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要求,按2015年全疆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3004元(含私营企业)核定,2016年在岗职工100%月缴费基数为4417元,60%月缴费基数为2650元;按2015年全疆国有农牧场职工年平均工资21202元核定,2016年国有农牧场100%月缴费基数为1767元,60%月缴费基数为1060元。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较2014年增加285元,地方国有农牧场职工月平均工资较2014年增加115元。

  据悉,2015年全疆在岗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479元,国有农牧场企业职工最低月缴费基数为992元。在此基础上,今年比去年分别提高了171元和68元。

  同时,根据《关于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当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企业和个体暂按上年度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待新基数公布后,将补缴基数下发前未缴纳的部分养老保险金。因此,今年1-5月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仍按2015年度缴费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