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06.03.2017  19:01

2017年2月9日,阿克苏地区召开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阿克苏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阿克苏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将全面启动。

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环节,是更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改善林区民生、共享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新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阿克苏地区林业局及时制定了《阿克苏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的生态责任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方式,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阿克苏地区国有林场改革涉及地区实验林场、地区天山国有林管理局、库车县天山国有林管理局、库车县胡杨林管理站等11个林场,管护面积104.86万公顷。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地区将重点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任务,全面推动国有林场定性定编定经费、依法保障职工权益、推进政事、事企分开、加快林场办社会职能分离、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6项改革工作。

会议认为,阿克苏地区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是在各林场上报方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省(自治区)相关改革政策精神,参照借鉴周边省(自治区)的经验做法,并征求地直各相关部门及林场主管单位意见后形成的较为成熟的方案。鉴于国有林场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具有较强的追溯性和延展性。会议要求,由地林业局牵头,地区政府法制办及编办、人社等相关单位参与,针对人员编制、定额保障、债权债务化解、养老保险衔接、住房补贴和棚改政策、资产管理权限等问题,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将方案完善后报地区委常委会研究。

通过国有林场改革,将有利于国有林场实现科学发展,确保国有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步提升,到2020年全地区增加森林面积15.8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510.57万立方米,林场区域内森林覆盖率达到22.67%,森林质量显著提升,生态功能稳步增强。有效推进新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促进地区林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阿克苏地区中心林管站   王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