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残联完成2015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17.11.2015  17:56

      截至2015年11月16日,精河县残联及各乡(镇、场)为全县行动不便的重度贫困残疾人发放了2015年度“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资金。通过“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资金的发放,为残疾人更好地康复提供支持,同时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及残联组织对残疾人的关怀。领取补贴款后,大家纷纷表示,要把组织的关怀记在心里,加强康复训练,不断增强生活的信心,努力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2015年,县残联分两批共为335名各族重度贫困残疾人共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资金37.25万元。

  (精河县残联供稿    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