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三台镇残联圆满完成2015年度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04.11.2015  19:47

        近日,三台镇举行“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资金发放仪式”,为53名无经济来源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资金62500元。

        居家托养补助主要是针对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且无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居家护理补贴。主要用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生存发展条件,满足他们居住、就餐、穿衣、个人清洁卫生等日常生活照料的基本需求。2015年三台镇对全镇智力、精神以及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经过筛查、残疾人申请,村(社区)、镇政府(残联)、县残联层层审批、公示,确定了农村34名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共计发放补助金额34000元;城镇19名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共计发放补助金额28500元。此次托养补助资金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重残人员生活困难,也缓解了家庭的负担,同时,也让他们重拾了生活信心,更加坚定追求美好生活的决心,感受到了党和政府春天般的温暖。

(三台镇残联专干  郭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