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部分招标公告

31.03.2015  17:36

1 招标条件

哈密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新水办防汛【2014】5号文批准,哈地财农字【2014】102号文已拨付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哈密市境内,主要为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4处、视频监测站点1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4个、简易雨量报警器5个、简易水位站5个、以及手摇报警器43个、锣鼓号哨预警设备41套、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等,本次招标包含上述全部项目内容,共一个标段,计划工期4个月。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具有良好信誉和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10日,在新疆水利网  “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11:00时。地点为:新疆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

招标人:哈密市水管总站

地址:哈密市广东路47号

联系人:谷丰

联系电话:138993581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29701 

传真:  0991-4596167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