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部分招标公告(二次)

19.03.2015  21:57

 

 

1 招标条件

伊吾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经伊发改投资【2014】95号文批准立项,哈地财农字【2014】102号文已拨付建设资金,实施方案已确定。本项目于本月16日流标,现进行二次招标。

2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伊吾县境内,主要为补充新建图像监测站点5处、视频监测站点1处、新建简易水位站5处、配置无线预警广播(Ⅰ)4个、简易雨量报警器4个、简易水位站4个、以及手摇报警器30个、锣鼓号哨预警设备30套、制作宣传手册、明白卡、光盘(录音带)、宣传栏(牌)、警示(指示)牌等。本次招标包含上述全部建安工程(含设备装置性材料采购)及其临时设施等,共一个标段,计划工期4个月。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资金。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人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具有良好信誉和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28日,在新疆水利网 “招标公告”中,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图纸、通知等)电子版。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8日11:0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网(http://www.xjslt.gov.cn/)发布。

招 标 人:伊吾县水利局

地 址:新疆伊吾县振兴路126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1997915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99129701

传真: 0991-4596167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