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29.12.2015  11:46

新林造字〔2015〕69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局等部门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9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级人民政府(行政公署)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新林造发〔2014〕103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办沙字〔2015〕188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将开展“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沙化是我区当前最为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提出了要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切实搞好自查工作,充分体现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二五”期间防沙治沙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推进全区防沙治沙工作。

二、强化措施,依据《考核办法》完成自查报告

考核办法》明确了相关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规定了考核程序和步骤。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考核任务,围绕“十二五”以来防沙治沙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出台的政策、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形成综合自查报告。各地州市重点对“十二五”期间各项生态建设工程中涉及防沙治沙的内容进行梳理和汇总,主要总结利用林业、水利、畜牧、环保等生态建设资金完成防沙治沙任务的情况。

三、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国家和自治区督促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提供开展该项工作所有的详实证明材料,包括通知、领导讲话、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新闻报道、督察核查材料、工程规划、作业设计等相关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正式文件的复印件,新闻报道需要整版报纸复印件,现场核查可附加提供照片或复印件。请各地按照《工作方案》中的责任分工逐条逐项归纳整理,并附汇总目录。自治区将于2016年年初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防治措施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所附表格中,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统计仅填报 “十二五”期间新增数据。为了便于联系,请各地州市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次综合考核的协调联络工作,务必于2016年1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自治区防沙治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提纲

2.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关材料汇总目录

3.有关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和纸介质版

4.“十二五”防沙治沙任务投资完成情况表

5.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联络人名单

联系人:沈飞 

电话:0991—5852208;17096932663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提纲

2.“十二五”防沙治沙任务投资完成情况表(按工程)

3.“十二五”防沙治沙任务投资完成情况表(按行业)

4.“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考核协调联络人名单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

 

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报告提纲

 

一、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防沙治沙任务完成情况

完成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包括:林业治理、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沙化草地治理三大工程任务。

(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沙区林草植被保护情况

制定草原野生药用植物管理和征占用草原的办法或相关规定,制止滥垦乱挖乱占行为,实行草原野生药用植物采集收购许可制度和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制度;制定草畜平衡办法或相关规定,实行以草定畜,核定载畜量制度,加大牧民定居建设,开展牧畜舍饲圈养,积极推进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开展毁草重特大案件的查办、处理和整改工作;制定山区天然林、平原荒漠林保护及征占用林地管理的办法、规定,制止滥樵、滥挖、滥垦行为,执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开展毁林重特大案件的查办、处理和整改工作;制定保护耕地的办法或相关规定,制止乱开垦行为,实行耕地保护制度等情况。

2.沙区水资源管理情况

制定保证沙区生态用水相关规定和政策,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沙区生态用水;制定节约用水的相关规定和政策,采取节水措施,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术等情况。

3.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制度实行情况

在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的已沙化和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建设项目立项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有专门的防沙治沙内容;在沙区进行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步组织实施人工造林、围栏封育、植被恢复等防沙治沙措施;开展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检查等情况。

4.国家防沙治沙专项工程实施情况

5.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情况

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健全违规使用资金案件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质量和资金管理,开展防沙治沙重点工程项目开展的有关检查、审计、核查、稽查、验收工作。

6.防沙治沙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7.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向所辖行政区域内的防沙治沙责任单位下达治理责任书,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完成治理任务,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规划编制情况

组织编制防沙治沙规划。

2.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制定防沙治沙政策性文件,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

3. 资金投入情况

在政府年度资金分配计划中安排防沙治沙资金,并将防沙治沙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工程治理资金纳入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供各年度安排防沙治沙资金的相关文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防沙治沙资金投入。

4.向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专门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

每年向同级人大专门报告防沙治沙工作情况,并附有上报文件。

5.防沙治沙队伍能力建设情况

加强防沙治沙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层防沙治沙机构,强化业务培训情况,队伍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情况等。

6.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情况

以各种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如世界水日、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植树节、防灾减灾日等),“十二五”受到国家、自治区有关表彰和奖励的集体、个人或先进典型。

二、防沙治沙取得的成效

取得的成绩与“十一五”相比,既要有定性的分析,也要有量化的对比。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重点突出亮点和创新的做法。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