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07.01.2016  18:46

   2015年以来,阜康市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建设美丽阜康1+5工作方案》和《阜康市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大力推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境监管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12月31日,阜康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3天,空气质量达到或者好于Ⅱ级以上的天数为313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8%,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88天,经阜康零距离微信公布全州各县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对比,目前我市处于全州各县市前列。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标准以上,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等于55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等于70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