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环保局组织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19.02.2016  14:28

   2月19日,阜康市环保局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党组书记吴生功指出,此次通报包括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公款旅游问题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败坏了党的形象。与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背道而驰。从通报的典型问题可以看出,纪律面前,没有例外;顶风违纪,必受严惩。充分体现了中央坚决整顿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的信心和决心。

  局长包海智做出以下要求:以自治区纪委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引以为戒,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党委“十项规定”精神。一是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二是干部学习教育工作常态化。要求全体党员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形成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强对自治区、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的通报等事例进行及时组织学习,做到时刻警示干部作风不懈怠。

  此次通报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受震动,均表示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认识到遏制“四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持久性,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各项工作当中,促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建设创新阜康、山水阜康、文化阜康、人民阜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