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出台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意见

31.10.2014  20:28

    天山网讯(通讯员许冲 董俊华报道)近日,阜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阜康市将对取得乡村医生资质人员每月补助1000元,取得助理及以上资质人员每月补助1400元。为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对扎根基层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一次性奖励4000元。

    《实施意见》除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之外,还提到强化基层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