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阜康一家长掏钱为儿子铺路 “花钱上北影”骗走13万

12.06.2015  14:29

    新疆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石丰森 通讯员马雪燕报道)听说花钱就可以让孩子上北京电影学院,阜康市民戴某信以为真,前后给“介绍人”王某13万元,结果娃娃学没上成,钱也打了水漂。6月10日,记者从阜康市公安局了解到了这起招生诈骗案的经过。

    2015年5月18日,受害人戴某向阜康市公安局报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戴某告诉民警,去年7月,儿子参加完高考,报的第一志愿是北京电影学院,自己在北京出差时认识了自称在一个传媒公司上班的王某,两人聊天时,戴某谈到了娃娃上学的事。“考电影学院需要走‘后门’。”王某说。

    “我不认识人咋办?”戴某有些着急。“只要花点钱,保证能把你的孩子办进电影学院。”王某拍着胸部担保。

    听了王某的保证,加之王某又毕业于北京一所艺术院校,现在又在传媒公司上班,戴某信以为真,立即给王某打了3万元。2014年8月18日,王某给早已回到阜康市的戴某打来电话称还需要活动经费10万元,戴某又给王某汇了10万元。

    到2014年年底,戴某多次催问“事情办得如何了”,王某找各种借口推脱。之后,见实在拖不过去,王某称北京电影学院的“领导”换了,还需要40万元的考试费。巨额考试费引起了戴某的怀疑,他向王某索要先期给付的13万元,王某却就此失去了联系。

    无奈,戴某向阜康市公安局报案。接警后,阜康市公安局在网上发出协查通报。今年5月27日,王某被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抓获。6月6日,王某被押解回阜康市。

    据了解,王某今年24岁,山西人。经询问,王某对其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交待,他根本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认识戴某时正好手头缺钱,听到戴某说孩子上学的事,便萌生了诈骗念头。

    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调查中。警方提醒,目前高考已结束,应警惕诈骗分子会利用考生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以让孩子上某某大学为由骗取钱财。

     高考结束防范四类骗局

    骗局一: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通常会向考生或家长发送“花钱可上重点大学”“包办各类各高校证件”等虚假信息,诱骗考生、家长往指定银行账户里汇款。

    骗局二:谎称招生负责人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往往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自己有“内部关系”,明示或暗示可以帮考生拿到内部指标,索要指标费。

    骗局三:伪造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学校住宿费等费用事先打入指定银行账户内。

    骗局四:以优先录取为由进行诈骗。在录取信息正式公布之前,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和考生急于优先录取的心理,以可以提前录取为幌子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