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政策研讨会在海口召开

19.11.2016  05:05
 

2016年11月11日,部利用司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部督办等,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闲置土地政策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深入了解各地闲置土地处置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在新形势下,就闲置土地处置有关政策提出完善修改的意见和建议等。会上,广东省、浙江省等七个省和兰州市、青岛市等四个城市国土资源厅(局)做了发言,介绍了闲置土地处置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政策建议等。会议进行了分组交流研讨。

部利用司田文彪副司长进行了会议总结。田司长首先对各地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成绩给予肯定,要求认真总结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动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表示,各地围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开展和对未来政策的需要,特别是分组讨论中的政策建议,对盘活、预防闲置土地建言献策,讨论很深,效果明显,收获很大。其次,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问题。闲置土地处置任重道远,伴随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各地要勇于担当,规范政策执行,统一政策尺度,严格处置程序,认真应对产业政策和规划调整、毛地出让、债务纠纷等造成的土地闲置。要认真分析原因、因地施策、源头管控,新的措施、新的办法要及时跟上。要将闲置土地处置做为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抓手,树立长期抓、重点抓的思想,变为工作常态。田司长强调:对闲置土地要做到“消化存量、严控增量”。要适应新形势,探索新路径,认真理解和执行政策,按照现行的政策和规定处置闲置土地。要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多部门共管体系建设,形成部门合作协调、公众参与的监管合力;要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闲置土地的形成,规范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管。田司长表示,对此次研讨会,各地提出的问题,部将进行认真研究,及时给予回复;对各地提出的政策建议,将在下一步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时予以吸纳采用。

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近80人参加了会议。